關于發布《認證證書轉換實施指南》的通知
信息來源:中國認證認可協會
各相關認證機構: 為更好地執行《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——與認證證書有 關的有違公平競爭行為約束(試行)》和《認證證書轉換備案 辦法(試行)》,規范認證證書轉換備案工作。協會在以往辦 理認證證書備案申請的基礎上,制訂了《認證證書轉換實施指 南》,現予發布,請各相關機構在辦理認證證書轉換備案過程 中遵照執行。 附件:認證證書轉換實施指南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— 2 — 附件: 認證證書轉換實施指南 第一條 根據《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——與認證證書有關的 有違公平競爭行為約束(試行)》和《認證證書轉換備案辦法(試 行)》的規定,為方便各個認證機構準確掌握規范要求,使證書轉 換工作規范運作。根據規范實施以來辦理證書轉換的案例積累,提 出本指導書。 第二條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中國認證認可協會(以下簡稱 協會)辦理認證證書轉換備案的運作過程。 第三條 各個認證機構按照本指導書做好本機構提出的證書轉換 申請審核及提交工作,協會按照本指導書辦理證書轉換備案事宜。 第四條 原證書在原認證機構認證期將滿,證書即將到期,獲證 組織自愿轉換,且可以出具獲證組織聲明的,可以辦理轉換備案。 協會接受證書即將到期的時間期限,為辦理本月再向后延續 三個月內即將到期的證書。例如:2012 年3 月辦理,2012 年6 月 底以前到期的證書視為即將到期的證書。 第五條 原發證機構在對該獲證組織實施認證的過程中,存 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、認可規范、行業自律規范的行為,且轉入機 構或獲證組織可以舉證時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但 在提交轉換申請的同時,需要提交有關證據;不能提交證據的,轉 換申請不能采納。 第六條 原發證機構在證書有效期內受到了行政監管部門、 認可機構、行業協會的處罰的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 — 3 — (一)由國家認監委、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、中國 認證認可協會所給予的公開處罰,在獲證組織聲明中說明事實即可 辦理。 (二)由其它行政部門或認證認可監管部門所給予的處罰, 轉入機構應當隨申請提交證據。 (三)由國家認監委、認可機構給予的暫停資格、停業整頓 等有時間期限的處罰,若獲證組織在處罰期之后取得原認證機構的 證書,不能按此規定申請轉換。 第七條 轉換證書不造成原證書的失效,獲證組織同時持有 多張證書,繼續接受原認證機構對原證書的監督的,可以提出轉換 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一)獲證組織需要在聲明中說明需要轉換機構的具體事實 和理由。必要時,協會可以要求補充證據。 (二)必要時,協會可以向原認證機構了解情況、征詢意見。 第八條 持有多個認證機構證書的獲證組織,需要縮減認證 機構數量的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一)轉出機構、轉入機構的證書均可以在國家認監委網站 查詢,且均處于有效狀態時,可以按照獲證組織出具的聲明辦理轉 換備案。 (二)當轉出機構的證書不能在國家認監委網站查詢,轉入 機構的證書可以在國家認監委網站查詢時,可以按照獲證組織出具 的聲明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三)當轉出機構的證書可以在國家認監委網站查詢,轉入 — 4 — 機構的證書不能在國家認監委網站查詢時,不能按照獲證組織出具 的聲明辦理轉換備案。 (四)當轉出機構的證書處于無效狀態,轉入機構的證書處 于有效狀態時,可以按照獲證組織出具的聲明辦理轉換備案。 (五)當轉出機構的證書處于有效狀態,轉入機構的證書處 于無效狀態時,不能按照獲證組織出具的聲明辦理轉換備案。 (六)當轉出機構、轉入機構的證書均處于無效狀態時,可 以按照獲證組織出具的聲明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七)國家認監委網站可以查詢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、自愿 性產品認證證書、食品農產品認證證書均可以作為同等效力的轉換 依據,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不能作為轉換其它證書的依據。 (八)持有多個認證機構證書的組織必須為同一獲證組織。 第九條 獲證組織不滿意原認證機構的服務,或根據獲證組織發 展需要確需變更認證機構的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一)獲證組織需要在聲明中說明需要轉換機構的具體事實 和理由。必要時,協會可以要求補充證據。 (二)必要時,協會可以向原認證機構了解情況、征詢意見。 (三)當獲證組織的顧客要求轉換機構時,該顧客應當是獲 證組織的唯一顧客。同時需要提交該顧客要求轉換機構的書面證 據。 (四)當獲證組織的上級組織要求轉換機構時,需要提交該 上級組織要求轉換機構的書面證據。必要時,需要補充與上級組織 存在隸屬關系的證據。 — 5 — 第十條 當認證機構對受審核方初次審核、再認證結論為不 推薦認證注冊或不推薦再次認證注冊時,且信息數據錄入協會自律 監管系統暫禁數據庫時,任何機構在一年內不得受理同一組織的認 證申請和做出發放證書的決定。 如果獲證組織或其他機構對暫禁信息有異議,可以向協會提 出。由協會核實情況,當暫禁的原因不實時,可以辦理轉換備案, 由其他機構受理。 第十一條 當認證機構對受審核方監督審核結論為不推薦繼 續使用認證證書時,且信息數據錄入協會自律監管系統暫禁數據庫 時,其它認證機構在一年內不得對同一組織做出發放證書的決定。 如果獲證組織或其他機構對暫禁信息有異議,可以向協會提 出。由協會核實情況,當暫禁的原因不實時,可以辦理轉換備案, 由其他機構受理。 第十二條 認證機構暫停、撤銷認證證書,自做出暫停、撤 銷證書決定之日起,一年內其它認證機構不得對同一組織做出發放 認證證書的決定。 (一)如果獲證組織認為暫停、撤銷證書的暫禁信息有異議, 可以向協會提出。由協會核實情況,當暫禁的原因不實時,可以辦 理轉換備案,由其他機構受理。 (二)對于到期前三個月內由原認證機構錄入暫停、撤銷證 書的暫禁信息的,轉入機構可以先行提出轉換申請,由協會核實情 況,當暫禁的原因不實時,可以辦理轉換備案。 (三)原證書到期后錄入的暫停、撤銷證書的暫禁信息無效。 — 6 — 第十三條 認證機構在被認可的業務范圍內開展認證活動 時,必須發放帶認可標志的認證證書。當原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
書不帶認可標志,而其他機構可以頒發帶認可標志的證書。由獲證 組織出具聲明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備案。 第十四條 原認證機構同意轉出的證書,附原機構同意轉出 的書面文件,由獲證組織出具聲明,可以提出轉換申請,辦理轉換 備案。 第十五條 認證機構提交轉換申請,應當每張證書提交一項 申請;從同一獲證組織轉出多個機構的證書,需要分別出具聲明、 分別提出申請。 第十六條 本指南由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負責解釋。 |